股票代码:601258 股票简称: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:2023-01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【资料图】
关于收到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年 01月 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上交所”)上市公司管理二部《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》(上证公函【2023】0058号),全文内容如下:
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:
2023年 1月 31日,你公司披露 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,预计 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-9亿元至-11亿元,相比于 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-1.56亿元,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。鉴于公司 2022年预计财务数据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,根据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 13.1.1条等有关规定,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。
一、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情况、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,补充披露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出现大幅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,是否与行业经营情况相一致。
二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计提大额减值准备,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,是否存在会计差错、跨期调节利润等情形。
根据重整计划,重整投资人承诺公司 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亿元、11亿元、17亿元,或三年合计达到 35亿元。根据公告,公司 2020年、2021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.8亿元、8.98亿元,2022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-9亿元至-11亿元。请公司结合预计无法实现重整业绩承诺情况,敦促重整投资人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,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。
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,并在 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。
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,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,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,保护投资者权益。
以上为上交所《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》全文。
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向上交所进行回复,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。
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,并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3年 01月 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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